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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 蜀海(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蜀海(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时间: 2017-10-25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安监罚〔2017〕管一 7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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